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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分享:房屋遗产继承人的顺序

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: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如果有遗留支持协议,
遵守协议。被继承人死亡后,生前立遗嘱或者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,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。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的继承顺序。《继承法》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序列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应首先继承,只有在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,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(包括那些在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,尽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,但都放弃或失去继承权的人)。
继承份额指的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的一般平等。对有特殊困难的人、未成年人、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无收入来源的人,应给予照顾,并适当分配一些遗产。对于有能力和条件赡养的继承人,如果他们不能履行赡养义务,他们不得分割或分割遗产。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平等或不平等地分割遗产,这在不动产继承中尤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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