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武汉专业离婚律师熊娟娟个人网站!

武汉继承律师普法: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期为多久?

  遗产继承权的有效期为多久?

  1、遗产继承案件时效的起止计算日期,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,最长时效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。

  2、所谓诉讼时效中止,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(如发生战争、大规模自然灾害、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),诉讼时效暂停计算,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,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。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容发生,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的规定,在诉讼时效期间内,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,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。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,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,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。

  3、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诉讼时效即为中断。

  继承遗产的诉讼时效问题

  1.在诉讼时效期间内,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,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。

  2.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,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,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。

  3.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诉讼时效即为中断。

  4.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,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,其提起诉讼的权利,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,超过二十年的,不得再行提起诉讼。

上一篇: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
下一篇:返回列表